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

  • 2021-11-16
  • 教官

一、 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落實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學生宿舍防疫工作,以確保住宿學生健康,請學校依下列各項重點原則辦理宿舍防疫工作:
  (一)服務及入宿舍條件:宿舍工作人員及學生如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可入宿舍。如學生需於宿舍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學校須有符合規定之「隔離/檢疫宿舍」。
  (二)學校宿舍安排原則
  1、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1)學生入住宿舍前,學校應完成清消、備妥足夠防疫物資、完成住宿學生造冊,並宿舍應落實進出人員管制、明確規劃進出動線。
  (2)宿舍應至少設置1間獨立隔離房間,以1人1室、獨立衛浴設備為宜。
  (3)學校如有校外獨棟宿舍,可將該宿舍預先規劃調整為「隔離/檢疫宿舍」,並先經地方衛政單位檢核通過。
  2、宿舍入住前消毒及施作區域重點:
  (1)隔離/檢疫宿舍:應針對空調系統、室內地面、牆壁、器物表面、浴廁的所有表面、私人物品進行清消。
  (2)一般宿舍:應針對房外公共浴廁、公共區域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清消;寢室內準備稀釋漂白水,入住當天由學生將私人空間及衛浴設備自行擦拭消毒。
  (三)隔離/檢疫宿舍:
  1、應為獨棟且經地方衛政單位檢核通過之校外宿舍,並須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設備、通風良好之條件;學校如未有符合規定之「隔離/檢疫宿舍」,則當有學生被匡列為居家隔離時,請依地方衛政單位指示,入住符合一人一室(須具獨立衛浴設備)之自宅、租屋處或防疫旅館。
  2、住宿生活動範圍以自己房間為限,不可離開自己的房間或進入其他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的房間。
  3、房間廢棄物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因應COVID-19醫療機構、集中檢疫場所、居家隔離 /檢疫及一般民眾生活之廢棄物分類及清理作業原則」辦理。
  (四)一般宿舍:
  1、宿舍內學生動線進行分區、分流規劃,除上下樓梯外,以不跨樓棟、不跨樓層、不跨寢室為原則。
  2、學生於宿舍公共空間應全程佩戴口罩,用餐、飲水及盥洗除外;宿舍寢室內,不強制佩戴口罩,倘為多人一室,應保持寢室內通風。
  3、如自主健康管理之學生須入住校內宿舍,應安排獨層且一人一室之宿舍;如衛浴設備為共用,請規劃分流、分時段使用,並於每次學生使用完後應落實清消。並應遵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五)宿舍餐飲管理注意事項:
  1、宿舍餐廳應維持環境通風良好;用餐時禁止交談,用餐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並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2、宿舍內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及「餐飲業防疫指引」規定,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及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協助人員量測體溫、手部消毒,且符合不共用夾子及前組人員離開後清潔消毒桌面。
  (六)通報、疑似及確診個案應變措施:
  1、出現疑似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人員如有肺炎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感染症狀,應安排儘速就醫,並學校知悉或發現有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應於24小時內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並進行本部校安通報。
  2、出現確診者之應變措施:應將所有相關人員造冊,主動送交衛生主管機關,並向相關人員宣導配合疫情調查;當學校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足跡時,應即時進行全校(園)清潔消毒;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之人員應進行居家隔離及採檢。
  (七)工作人員及學生健康管理及訓練:
  1、應訂定宿舍人員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若遇有發燒(額溫≧37.5˚C耳溫≧38˚C)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或指揮中心所公布之疑似症狀,應安排請假或限制其工作,直至康復且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後24小時體溫仍正常,才可恢復上班。
  2、做好宿舍出入門禁管理,落實外來訪客登記作業,物流人員或外送員進出時,儘量設置集中地點進行貨品領取。
  3、學校應強化及落實衛教,並針對學生及宿舍工作人員加強宣導。
  二、 學校得視需要加強宿舍相關防疫措施,並每日應進行自主查檢,並將查核情形留存備查;另本部將不定期抽查學校相關防疫管理之執行情形。
  三、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