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全国COVID-19疫情升到三级警戒,请大专校院配合强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课配套措施。 2021-05-26 教官 一、依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提升全国COVID-19疫情到三级警戒,为降低校园群聚感染之风险,请学校强化并落实防疫及相关配套措施重点如下: (一)进入学校全程佩戴口罩:教职员工生进入学校以全程佩戴口罩为原则,如用餐、体育课及学生有特殊情况者等例外。 (二)校园停止对外开放:1、学校校园自110年5月19日起停止对外开放至5月28日止。2、学校所属下列场馆,亦应关闭:(1)观展观赛场所:展览场、电影片映演场所(戏院、电影院)、集会堂、体育馆、活动中心、展演场所(音乐厅、表演厅、博物馆、美术馆、陈列馆、史蹟资料馆、纪念馆)、室内溜冰场、室内游泳池、游乐园、专营儿童游戏场及其他类似场所。 (2)教育学习场域:社区大学、乐龄学习中心、训练班、K书中心、社会教育机构(社会教育馆、科学教育馆、图书馆)及老人共餐活动中心等其他类似场所。 (三)线上学习相关措施: 1、学校盘点校内资讯设备并备妥线上学习所需相关资讯设备,协助教师所需之线上学习设备、网路及学习课程资源。 2、学校盘点校内资讯设备并备妥相关所需设备,提供缺乏资讯设备(如平板、笔电、行动网卡)的师生借用,并以弱势家庭学生为优先。 3、学校可评估网路频宽及设备等资源情形,安排教师到校或居家线上教学,可采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线上教学方式,并善用各项数位学习工具及影片等资源。有下列情形者,应以居家线上教学为优先考量: (1)自主健康管理期间,或有同住家人实施居家隔离或居家检疫者。 (2)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级区域。 (3)需于不同之疫情警戒区域间通勤者。 (4)怀孕者或有12岁以下小孩需照顾者。 4、为降低上班移动之感染风险,请学校考量维持校务运作及线上学习之需要,适度提高教职员工居家上班人数。 5、课程、教学与评量方式,授权学校以弹性多元方式处理,适时给予辅导和协助,并采从宽认定为原则。 6、学生如有特殊学习需求,无法透过远端学习时,经学校评估课程的必要性、学生的防疫安全下,得提供学生到校学习之协助,并学校应妥适调整学生班级,并依「『COVID-19(武汉肺炎)』因应指引:公众集会」规定,落实安全室内社交距离(如采梅花座),保持通风良好,以及提高环境清洁消毒频率等各项防疫措施,并全程佩戴口罩。 7、5月29日以后,学校如因应疫情规划调整授课方式,包括停止实体课程调整为线上教学,得依本部109年4月28日台教高通字第1090061444号规定,由学校督导办理,即可实施,无须报送本部同意。 (四)实习/课程相关措施: 1、实验课程:实验课原则改采线上/远距教学方式或其他替代教学方式,但如实务上如无法用线上授课方式进行,个别学生基于学习需求需进行实验,经学校评估课程的必要性、学生的防疫安全、该实验场域防疫管理等情形并有完善规划,得尊重学生意愿下予以协助。 2、一般实习课程:校内外各类实习课程原则改采线上或其他替代教学方式。但如实务上无法用线上授课方式进行,个别学生基于学习需求拟继续实习,仍希望续留实习场所实习,经学校与实习场所评估实习课程的必要性、实习学生的防疫安全、该实习场所环境安全等情形,并有完善规划,得尊重学生意愿继续实习。 3、医事类实习课程: (1)医学生:经征询各医学系表示,实习医学生即将成为正式医师,在安全无虞的前提下,仍应到院实习(于照顾病人中学习)。若有院内感染疑虑之实习医院,应弹性调整实习地点或实习方式,其馀实习医院如均已进行院区保全之筛检,仍可正常进行临床实习。另医院应给予足够的个人防护物资,并给予足够指导,不得安排到风险单位实习(例如:收治确诊病人的单位、急诊室、室内室外筛检站等)」。 (2)其他医事类科学生:其他各医事类科的实习课程原则改采虚拟或其他方式替代。但如个别学生基于学习需求仍希望续留实习场所实习,经学校与实习场所评估实习课程的必要性、实习学生的防疫安全、该实习场所的医疗量能等情形并有完善规划,得尊重学生意愿。 (3)另依109年12月本部与考选部、各医事相关校系及学会共同商定的「大专校院医事类科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之实习课程应变机制」,当教学医院停止实习时,实习课程授课方式宜有弹性的处理方式,得以一定比率内采虚拟(线上、视讯、直播)或其他(模拟教室、业师或临床教师到校)等方式,替代实体临床授课。 (五)招生考试相关措施: 1、学校于6月底前办理之进修学士班、硕博班、转学、学士后等班别招生考试,评量项目若采实体面试、笔试或实作者,建议可调整评量方式(如实体面试改为视讯面试)、变更评量项目(如笔试或面试改为书审)或延后至7月以后择期办理等替代作法,以降低考生群聚染疫风险,并减少区域间的非必要移动。 2、学校经评估改采替代作法进行招生考试者,务请重新公告及修正简章,并确实通知已报名考生,以确保考生应试权益;已报名考生如因故无法参加者,请审酌办理作业成本,退还全部或部分费用。 (六)注意学生健康状况及动向: 1、学校启动远距教学后,仍需关怀学生身心健康,提醒学生每日要量测体温;同时掌握学生动向,向学生宣导避免出入人多拥挤场所、聚会、旅游或其他集会活动,并减少区域间的非必要移动,一旦外出就需诚实记录,以利日后可能需配合疫调使用,以免造成校园或社区防疫破口。 2、以通讯软体向师生宣导防疫措施:请学校提醒师生避免不必要移动、活动或集会;停止室内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会(同住者不计)和社交聚会,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有症状应就医)。 (七)减少学生不必要的移动及校园防疫措施: 1、将实体课程调整为线上教学,并非全面停课,因此,为减少区域间的非必要移动,校内住宿学生如仍想住宿舍,不应强制其返家,并请依本部109年4月22日通函「大专校院住宿防疫指引」规定,落实门禁管制、体温测量、专人关怀、卫教宣导、防疫物资补充、定期消毒、维持通风、保持社交距离或配戴口罩等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2、如发现校内住宿学生有通报、疑似或待采检个案,请学校依本部「大专校院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工作纲要」及校内防疫计画,并请示地方卫政单位确认后,启动学校备用的隔离宿舍提供入住或等待采检结果,不能混居或入班上课,做好课程教学、宿舍管理等相关校园分流。 (八)毕业典礼、毕业旅行、校外教学等活动办理原则:前述活动应延后或暂停办理;毕业典礼若需办理,建议采线上转播方式办理。 二、另请学校仍应持续依据指挥中心所发布最新防疫等级及措施办理。 三、本案如有疑问请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学: 1、课程学习:公立大学洽温雅岚小姐(02)7736-5901、私立大学洽赖鹏圣先生(02)7736-5891。 2、医事类实习:周君仪小姐(02)7736-5790。 3、校园防疫及住宿:邱淑贞小姐(02)7736-6304。 (二)技专校院: 1、课程学习:高秋香小姐(02)7736-5862。 2、医事类实习:林宸宇小姐(02)7736-6797。 3、校园防疫及住宿:王孟祯小姐(02)7736-6165。 (三)远距资讯设备:资讯及科技教育司(02)7712-9038。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