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校院110学年度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 2021-09-10
  • 教官

一、 因应国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为落实大专校院110学年度开学后,各项教学及活动等防疫工作,以确保师生健康,请学校依下列各项重点原则办理校园防疫工作:
  (一)教学及授课方式:学校如采实体授课,应符合下列办理原则,否则采线上授课:
  1、室内维持安全社交距离(2.25平方米/人)且人数上限为80人。
  2、采固定座位、固定成员方式进行,并落实实联制。
  3、上课时师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实手部消毒,上课期间禁止饮食。
  4、教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及定时清消,并上课如有操作设备机具须妥善清消。
  (二)体育、游泳、实习课程:
  1、体育课:应保持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设备器材应避免共享并轮替前澈底清洁消毒,运动场馆容留人数以最适承载量50%为限并落实实联制、加强环境及器材之消毒清洁工作。
  2、游泳课:控管入场人数、实联制、量测体温、维持社交距离、执行环境设施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密切监测水质馀氯量,并除游泳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3、实习课:应采固定分组,并避免学生共享设备、器材;如有轮替使用设备或器材之需要,轮替前应先澈底消毒。
  (三)课程以外之集会活动:人数上限为室内80人、室外300人,超额须提防疫计画报请地方主管机关核准;应采固定座位且为梅花座(仍须维持社交距离)、实联制、体温量测、全程佩戴口罩、人流(总量)控管,并于活动前执行风险评估。
  (四)招生考试:建议调整评量方式、变更评量项目;如评估后仍采实体笔试者,请以最高防疫规格进行试务规划。
  (五)校园健康监测:人员进入学校全面量测体温,实施实联制、全程佩戴口罩,于人员出入密集地点规划单一出入口并设置防疫站;学校得视需要加强相关防疫措施,但不得以PCR筛检或快筛作为学生入学资格之限制。
  (六)环境及清消管理:
  1、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教室对角处各开启一扇窗,每扇至少开启15公分;中央空调并应设定空调出风口与回风口的数量比例为2出1入。
  2、提升清洁及消毒频率:空调设备请于开学前完成清洁消毒工作,上课空间及学生交通车应落实自主清洁及消毒管理,并针对教室、厕所、宿舍、餐厅、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及学生交通车提升消毒频率,并应提供清洁与消毒人员完善卫教训练以及要求每日健康通报。
  (七)校园空间开放:得评估开放校园公共空间或设施供校外人士进入校园使用,应落实实联制、体温量测及全程佩戴口罩;各类室内外场馆(如图书馆、会议厅等)应维持社交距离、人流(总量)管制、实联制、体温量测、全程佩戴口罩。
  (八)校园餐饮:用餐时可暂时脱下口罩,用餐完毕后应立即佩戴口罩;餐厅应落实实联制、用餐区设置隔板、环境定期清洁消毒、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勤洗手、顾客量测体温及手部消毒等措施,并用餐时应保持社交距离,如无法维持社交距离,则应「分时分众」用餐或鼓励外带食物;并请依照卫生福利部「餐饮业防疫管理措施」规定办理。
  (九)学校宿舍:应落实宿舍门禁管制、体温测量、专人关怀、卫教宣导、防疫物资补充、定期消毒、维持通风、保持社交距离或佩戴口罩;学校如为避免群体感染风险,请学生入住宿舍前先进行PCR筛检或快筛,结果为阳性者,学校应协助通报1922或卫生局并依指示就医。
  (十)教职员工生出国:出国案件应先采取替代措施,于疫情控制过后再行前往;倘有必要性、急迫性时,校长应审慎评估。学生海外实习案件,由学校评估替代措施或办理之必要性。
  (十一)防疫期间学生出现症状请假:教职员工生倘有发烧、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状,或有腹泻、失去嗅觉、味觉等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诊治或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课上班,学校将不列入出缺席纪录。
  (十二)居家检疫期满后自主健康管理:不宜进入校园上课或前往人群聚集之处,并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要入住校内宿舍,学校应安排独层且一人一室之宿舍,如卫浴设备为共享,请规划分流、分时段使用,并于学生使用完后应落实清消;另学校应提供适当学习衔接机制,维护其受教权益。
  (十三)通报、疑似及确诊个案应变措施:
  1、出现疑似感染风险者之应变措施:人员如有肺炎或出现发烧、呼吸道症状、嗅觉味觉异常或不明原因腹泻等疑似感染症状,应安排尽速就医,并学校知悉或发现有抗原快筛结果阳性者,应于24小时内通报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并进行本部校安通报。
  2、出现确诊者之应变措施:应将所有相关人员造册,主动送交卫生主管机关,并向相关人员宣导配合疫情调查;当学校出现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确定病例足迹时,应即时进行全校(园)清洁消毒;被匡列为密切接触者之人员应进行居家隔离及采检。
  (十四)停课标准:请依本部「校园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疫情停课标准」及卫生主管机关疫情调查结果办理。
  二、 学校得视需要加强校园相关防疫措施,并请持续依据指挥中心发布最新防疫等级及相关措施办理;另本部将依指挥中心公告之疫情发展状况,滚动修正本管理指引,亦将不定期抽查学校相关防疫管理之执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