敎育部通报(大专校院在确保管理调度能够落 实防疫配套措施的原则下,得评 估适度开放部分校园场域)

  • 2021-07-08
  • 教官

一、依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10年7月8日表示,国内疫情 已在控制中,惟仍有部分感染事件发生,参酌世界各国 管制作为及经验,防疫措施松绑须逐步执行,才可稳定 掌握疫情状况,为确保国人健康,指挥中心经评估后决 定,延长全国疫情警戒第三级至7月26日止,并自7月13 日起至7月26日止适度松绑部分措施。
二、依指挥中心110年7月8日公布之延长警戒措施,各级学校 仍维持现行机制。但大专校院在确保校园管理、人员调 度能够落实相关防疫配套措施的原则下,得评估适度开 放部分校园场域:
(一)进入校园应量体温(额温<37.5℃;耳温<38℃)、全 程佩戴口罩、实联制、不群聚(禁止室内5人、室外 10人以上聚会)、保持社交距离(室内1.5公尺、室 外1公尺),并且配合酒精消毒、人流管制等配套措 施,学校得评估后适度开放以下场域: 1.户外操场 (1)开放区域:学校于配合所在地地方政府防疫措施 前提下,得适度开放学校户外操场,仅供社区民 众运动使用;并得开放邻近操场之1间厕所供使用, 并加强清消。 (2)禁止事项:禁止饮食。 (3)暂停开放:以下区域不开放 甲、行政教学区域、室内场所(馆)。乙、户外运动设施设备:如游具设施、单槓等健身 器材,以及篮球场、网球场、棒球场、羽球场、 游泳池等。 丙、对外营运(不含地下停车场)、租用、临时车 辆停放、团体活动、竞赛(技)、聚会等。 2.图书馆 (1)借阅服务:以读者不入馆为原则,得开放单一 窗口读者借阅相关服务。 (2)暂停开放:不开放全区公共区域。
(二)其馀校园防疫管制措施,仍请依本部110年5月21日台 教高通字第1100069231号函、5月26日台教高通字第 1100074113号函、6月8日台教高通字第1100076983 号函及6月25日台教高通字第1100082666号函(諒 达),请学校持续落实校园防疫相关措施,以降低校 园染疫风险、维护师生健康安全。
三、本案如有疑问请洽以下窗口: (一)高教司:邱淑贞小姐 (02)77366304/susan201907@mail.moe.gov.tw (二)技职司:王孟祯小姐 (02)77366165/meng@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