敎育部110年7月27日调降警戒至二级开放各大专校院校园场域因应作法

  • 2021-08-02
  • 教官

一、 依据110年7月23日敎育部通报电子影本指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调降疫情警戒至第二级,大专校院校园得评估适度开放校园场域并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如下:
  (一)原则上校园各场域及场馆可恢复对外开放,并应落实下列防疫措施:
  (1)进行校园体温监测:
  1.人员进入学校全面量测体温,实施实聯制、全程佩戴口罩,于每日人员进入校园开放时间,安排人力进行体温测量,俾监测高风险人员,在其进入校园前予以掌握。另建议大专校院于人员出入密集地点,如校园大门、出入频繁之侧门、停車场、行政大樓、教学大樓、图书馆、宿舍及餐厅等,规划单一出入口并设置防疫站。
  2.遇有发烧(耳温≧38°C/额温≧37.5°C)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应予安置于单独空间,直到離开校园。并请依指挥中心最新公告「具感染风险民众追踪管理机制」之分类,并通报校安中心与健康中心/卫保组,以利追踪与校园疫情掌控。
  (2)提升校园环境消毒频率:
  1.针对教室、厕所、宿舍、餐厅、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及学生交通車提升消毒频率,另学校应定期针对学生经常接触之物品表面(如门把、桌面、电灯开关、或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2.针对清洁与消毒人员应提供完善卫教训練以及要求每日健康通报。
  (3)学校餐饮内用原则应依照卫生福利部规定办理。
  (二)针对学校各类室内外场馆(例如图书馆、会议厅)应执行人流(总量)管制、维持社交距離、实聯制、全程佩戴口罩、体温量测。
  (三)学校室内外运动场馆应落实下列防疫规定:
  (1)容留人数以最适承载量50%为限。
  (2)教練未施打疫苗或接种未满14天者,于第1次授课前,应提供3日内快筛或PCR检验阴性证明。且每3-7天需再定期快筛(原则每7天筛检,应变处置时得缩短为每3天筛检)。
  (3)针对相关运动器材、设备,间隔开放使用(须符合1.5公尺距離),并放置酒精、抛弃式擦拭布,提供使用者清消。
  (4)个人自备之器具、器材,不得互相借用;如由场馆提供时,于转换使用者前后,应再次消毒手部、器材及器具。
  (5)团体运动及竞赛开放,应符合实聯制及全程佩戴口罩,并依运动场馆防疫指引办理。
  (6)加强环境、器材之消毒清洁工作,至少每两小时清洁消毒1次。
  (四)学校游泳池暂不开放使用。
  二、 学校办理集会活动应订定防疫配套措施:
  (一)学校集会活动人数上限为室内50人、室外100人;若超额须提报防疫计画报请地方主管机关核准后实施。
  (二)针对室外100人以下,室内50人以下之集会活动(如各项暑期课程、社团活动、新生迎新活动等),应采固定座位且为梅花座(仍须维持社交距離)、实聯制、体温量测、全程佩戴口罩、人流(总量)控管(室内空间至少1.5米/人、室外空间至少1米/人),并于活动
  前执行风险评估;如无法依前述规定规划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建议取消或延后办理。
  (三)有关办理转学考及各项招生考试,仍请学校依本部110年6月25日台教高通字第1100082666号函规定,建议可调整评量方式、变更评量项目等替代作法;如学校评估后仍维持采用实体笔试者,请以最高防疫规格进行试务规划(可参考110学年度大学指定科目考试,每间试场人数不得逾20人,确保考生间距離达1.5公尺以上等作法)。
  (四)学校办理运动团队训練应采固定人员返校训練、人员造册、禁止跨校训練,各训練场所同时段以室内20人、室外40人上限,并全程佩戴口罩且不开放住宿;工作人员(如教練、防护员)未施打疫苗或接种未满14天者,首次训練前,应提供3日内快筛或PCR检验阴性证明,且每3-7天需再定期快筛(原则每7天筛检,应变处置时得缩短为每3天筛检)。
  三、 校园餐饮规定及餐厅应加强清洁消毒工作:
  (一)学校餐饮内用原则应依照卫生福利部规定办理。
  (二)为维护校园师生健康安全,校园内餐厅(含便利商店)用餐区开放内用,用餐完毕后应立即佩戴口罩,并餐厅应落实实聯制、用餐区设置隔板、环境定期清洁消毒、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勤洗手、顾客量测体温及手部消毒等措施。
  四、 学校宿舍应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一)请学校确依教育部109年4月22日通函「大专校院住宿防疫指引」规定,落实宿舍门禁管制、体温测量、专人关怀、卫教宣导、防疫物资补充、定期消毒、维持通风、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等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学校于落实上述宿舍健康管理措施前提下,可进行新旧学期宿舍腾换作业,并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回学校搬清宿舍物品之学生,请学校协助学生搬迁物品或整理寄放于管理区域。
  五、 另请学校仍应持续依据指挥中心所发布最新防疫等级及相关措施办理。
  六、 本案如有疑问请洽以下窗口:
  (一)高教司:邱淑贞小姐
  (02)77366304/susan201907@mail.moe.gov.tw。
  (二)技职司:王孟祯小姐
  (02)77366165/meng@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