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转送「企业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营运指引」及懒人包供参考。

  • 2022-04-01
  • 教官

一、依据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简称指挥中心)111年3月1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063号函修订之「企业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营运指引及懒人包规定办理。
二、指挥中心为与国际接轨并兼顾国内防疫量能、社会经济活动及有效控管风险,修订旨揭指引供100人以上之公司/企业/机构参考运用并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