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国际港埠入境人员之COVID-19抗原快筛措施

  • 2021-10-12
  • 教官


一、 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本年10月1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50号函副本(附件1)办理。 
二、因应COVID-19 Delta变异株于全球日益扩散且其传播力 强,为降低社区传播风险,指挥中心自本年7月2日中午12时起,针对所有自国际港埠入境民众(本年7月14日起调整为年龄18岁以上民众)发放家用快筛试剂,由民众于检疫期间第10至12天自行检测1次,并由居家检疫健康关怀人员协助确认完成及登录结果。经分析本年7月2日至8月1日执行成果,该措施发掘潜在个案之效益有限,爰自本年10月4日零时起暂停办理,10月3日(含)以前已收到家用快筛试剂者,仍请于检疫期间第10至12天自行检测1次,并由居家检疫健康关怀人员协助确认完成及登录结果,集中检疫所部分由其卫生组处理,持续追踪快筛结果至10月15日。
三、由于国际疫情持续严峻,COVID-19变异株于全球快速传 播,前揭措施暂停办理后,指挥中心为评估国际港埠入境民众于自主健康管理期间,以家用快筛试剂进行健康监测以降低社区风险之可行性与效益,自本年10月4日零时起,调整办理方式如下:
(一)实施对象:自国际港埠(空港及海港)入境之年龄18岁 以上民众(入境年-出生年≧18),入境后入住防疫旅宿 或集中检疫所之检疫对象,不包含机组员。
(二)作业方式:民众入境时由各国际港埠检疫人员发放家用 快筛试剂并予说明,由民众于自主健康管理期间第6至7 天(入境后第20至21天),依使用说明书自行以家用快 筛试剂进行1次COVID-19抗原快筛;「入境民众自主健康 管理期间执行COVID-19抗原快筛作业流程」详如附件2。(三)民众自主健康管理期间第5天(入境后第19天)当日发送 「一次性短信」提醒民众依前项时间及方式进行快筛, 自主健康管理期间第7天(入境后第21天)当日发送「双 向短信」,请民众于当日晚间8时前回报快筛结果,并依 民众回复内容再次发送对应之短信(内容如附件3)。短信发送所需手机号码以居家检疫及集中检疫期间所确认之手机号码为准,未具台湾手机门号之入境者则无法发送及回报结果。
四、请学校执行境外生居家检疫关怀作业时,提醒其于入境后执行自主健康管理期间之第6至第7天执行快筛,并依收到之短信说明回传结果,另同时回报学校专责人员;如境外生未具台湾手机门号,将无法收到「双向短信」,则请学校专责人员主动追踪其快筛结果。如快筛阳性时,请学校立即通报地方卫生局,将由地方卫生局协助安排境外生至指定采检院所进行PCR采检及视需要安排就医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