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4月30日维持现行口罩等防疫措施,并强化特定娱乐场所防疫作为

  • 2022-03-30
  • 教官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28)日表示,考量国际疫情仍然严峻,且境外移入病例数持续增加,而本土疫情新增数起不同场域且感染源待厘清之群聚事件,显示社区传播风险上升,为兼顾与维持国内防疫量能、社会经济活动及有效控管风险,经综合评估疫情情势,宣布(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将强化特定娱乐场所防疫作为,并维持现行口罩等防疫措施,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现行戴口罩规定维持不变,除例外情形时得免戴口罩,外出应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时,维持须戴口罩。

(二)下列场合得免戴口罩,但应随身携带口罩,且如本身有相关症状或与不特定对象无法保持社交距离时,仍应戴口罩:
1.于室内外从事运动时。
2.于室内外拍摄个人/团体照时。
3.自行开车,车内均为同住家人,或无同车者时。
4.直播、录影、主持、报导、致词、演讲、讲课等谈话性质工作或活动之正式拍摄或进行时。
5.农林渔牧工作者于空旷处(如:田间、鱼塭、山林)工作。
6.于山林(含森林游乐区)、海滨活动。
7.于温/冷泉、烤箱、水疗设施、三温暖、蒸气室、水域活动等易使口罩潮湿之场合。

(三)外出时有饮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于指挥中心或主管机关指定之场所或活动(如:艺文表演/剧组/电视主播等演出人员正式拍摄演出时、运动竞赛之参赛选手及裁判于比赛期间等),如符合指挥中心或主管机关之相关防疫措施,得暂时脱下口罩。

二、营业场所及公共场域(含交通运输)应严格遵守:实联制、量体温、加强环境清消、员工健康管理、确诊事件即时应变。

三、卖场、超市、市场:依营业场所/公共场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开放试吃。

四、高铁、台铁、公路客运、船舶(固定餐饮区除外)、国内航班:于运具内(车厢、船舶、航空器)开放饮食。

五、餐饮场所:严格落实实联制、量体温、提供洗手设备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违反上述实联制等措施者依法裁处并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内用服务。

六、宗教场所、宗教集会活动:依内政部规定之防疫措施办理。

指挥中心指出,因应近期感染事件,将强化歌厅、舞厅、夜总会、俱乐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观光理发、视听理容)及其他类似场所(特种咖啡茶室、夜店、舞场、三温暖)等,特定娱乐场所之防治作为:

1.进入场所之顾客,应提供至少接种3剂疫苗证明,并落实实联制,如有呼吸道症状或出现发烧者,均不得进入。
2.所有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含流动工作人士)皆应接种疫苗2剂且满14天,如第2剂满3个月者,应接种第3剂,否则不得提供服务。
3.全国上述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含流动工作人士)即日起至4月30日须每周进行1次快筛,阴性者始得提供服务。
4.基隆停业中之小吃店/卡拉OK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如复业后,应具3天内PCR阴性证明,并于复业2周内每2天进行快筛,每周进行PCR 1次。
5.盘点相关从业人员(含服务人员、柜台人员、清洁人员、行政人员及流动工作人士等),进行造册,并订定健康监测计画及有异常状况时之追踪处理机制。

指挥中心呼吁,防疫工作人人有责,请民众自主落实防疫措施,维持个人卫生好习惯,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域落实实联制、体温量测等,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共同维护国内社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