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轉送「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懶人包供參考。

  • 2022-04-01
  • 教官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指揮中心)111年3月1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063號函修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懶人包規定辦理。
二、指揮中心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修訂旨揭指引供100人以上之公司/企業/機構參考運用並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