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 2022-04-21
  • 教官

一.教育部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413日第1113700165號核定簽,修正後「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二.實施標準自公布日起實施,此前校園確診個案經學校循修正前停課標準規定已啟動並尚在執行之相關停課措施,仍應依啟動時規定辦理。
三.標準係以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及其篩檢結果,決定暫停實體授課的範圍、期限,及恢復實體課程時機。